編輯評論

新加坡外長維文(Vivian Balakrishnan)此番關於霍爾木茲海峽通行權的表態,展現了新加坡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對維護國際海洋秩序的堅定立場。這一聲明看似針對中東局勢,實則與新加坡自身的核心利益息息相關。作為全球最繁忙的轉運港之一,新加坡每年有超過13萬艘次船舶通過馬六甲海峽和新加坡海峽。如果接受「海峽通行需要談判或付費」的前提,將對全球貿易航運秩序開啟危險的先例,直接衝擊新加坡的經濟命脈。

從區域戰略角度看,新加坡此時明確表態具有重要意義。霍爾木茲海峽承載全球約三分之一的海上石油貿易,而馬六甲海峽則是連接亞洲與歐洲的主要航運通道。兩者雖地理位置相隔甚遠,但在法律適用和國際法原則上具有高度一致性。新加坡作為東協(ASEAN)成員國,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框架下堅持「通行權」而非「通行特權」的立場,為東南亞國家在處理類似海洋爭端時提供了重要參考。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這一立場也間接回應了近期在南海和台灣海峽升級的航行自由問題。儘管維文未直接點名,但其強調「即使未批准UNCLOS的國家也受此原則約束」,顯然是對某些大國(包括中國)的委婉提醒。對於中國而言,如何在推進「一帶一路」倡議的同時,在航行自由議題上與東南亞國家尋找共識,將是未來外交的重要課題。新加坡的經驗顯示,中小國家透過堅持國際法原則,仍能在強權博弈中維護自身利益。

結論摘要

  • 新加坡外長維文明確表示,不會就船舶通過霍爾木茲海峽的安全通行問題與伊朗進行談判,也不會支付任何通行費
  • 強調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海峽通行是「權利」而非「特權」,不能由沿岸國任意剝奪或設限
  • 此立場關係到新加坡自身利益,因為馬六甲海峽和新加坡海峽同樣適用相同的國際法原則
  • 新加坡堅持即使未批准UNCLOS的國家,也不能以未簽署為由逃避國際法義務
  • 此聲明展現了新加坡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在維護海洋秩序方面的原則性立場

原文翻譯

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週二表示,新加坡不會就船舶通過霍爾木茲海峽的安全通行問題進行談判,因為這樣做將破壞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針對國會議員法德利·法茲(Fadli Fawzi)提出的質詢——新加坡是否會與伊朗接觸或考慮為其船舶支付通行費——維文強調,通過這類水道是權利而非特權。

「過境通行權是存在的,」他表示,「這不是邊境國可以授予的特權,不是需要乞求的許可證,也不是需要支付的通行費。」

他強調,霍爾木茲海峽與馬六甲海峽和新加坡海峽一樣,都是用於國際航行的重要水道。這項權利已明文規定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中,而新加坡是該公約的締約國。

維文補充說,這項原則同樣適用於尚未批准UNCLOS的國家,對它們而言,這並非一張「免罪金牌」。